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了一則有關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,公告中對于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的居民個人做出了詳細規(guī)定,那下面大家就和老師一起來看看有關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包括哪些吧。
一、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包括哪些
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,沒有取得過工資、薪金所得或者連續(xù)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居民個人就是這次公告中所說的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的居民個人。在入職新單位前取得過工資、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(xù)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包括在內。如果納稅人僅是在新入職前偶然取得過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,則不受影響,仍然可適用該公告規(guī)定,下面通過具體案例分析來看看吧。
如,納稅人小趙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,沒有取得過工資、薪金所得,僅有過一筆8000元的勞務報酬且按照單次收入適用20%的預扣率預扣預繳了稅款,9月初找到新工作并開始領薪,那么新入職單位在為小趙計算并預扣9月份工資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,可以扣除自年初開始計算的累計減除費用45000元(9個月×5000元/月)。
二、當年首次入職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、薪金所得,預扣預繳方法進行了什么完善調整?
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,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工資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,可扣除從年初開始計算的累計減除費用(5000元/月),下面通過案例詳細了解一下吧,具體內容如下:
如,大學生小李2020年7月畢業(yè)后進入某公司工作,公司發(fā)放7月份工資、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時,可減除費用35000元(7個月×5000元/月)。
上述就是老師有關首次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包括哪些的問題做出的回答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,鴻天教育網(wǎng)(m.www-255188.com )會計訓練營也有專業(yè)的個人所得稅相關課程,感興趣的不妨了解一下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