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項稅額的加計扣減的政策主要是指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、電信服務、現代服務、生活服務這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,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%可以在2019年4月1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%,抵減應納稅額。接下來,我們就來了解下進項稅額的加計扣減的計算。
加計抵減額的計算:
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=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×10%
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=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+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-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

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運用:
納稅人應按照現行規(guī)定計算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(抵減前的應納稅額)后,區(qū)分以下情形加計抵減:
抵減前的應納稅額X |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B | 抵減后的應納稅額Y |
(1)X=0 | 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| Y=X=0 |
(2)X>0,且>B | 全額抵減 | Y=X-B,差額納稅 |
(3)X>0,且≦B | 抵減應納稅額至零 | Y=X-B的一部分=0 |
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,結轉下期繼續(xù)抵減。 |
某生活服務企業(yè)(一般納稅人),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生活服務銷售額2000萬元,銷售貨物的銷售額400萬元。2019年6月份生活服務銷售額200萬元,銷售貨物銷售額30萬元,進項稅額為10萬元。(以上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)
計算2019年6月份應納增值稅(無上期結轉的加計抵減額)。
該納稅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生活服務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=2000÷(2000+400)×100%=83%,超過50%,適用進項稅額的加計扣減政策。
抵減前的應納增值稅=200×6%+30×13%-10=5.9(萬元)
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=10×10%=1(萬元)
6月份抵減后的應納增值稅=5.9-1=4.9(萬元)
以上就是,進項稅額的加計扣減的計算。鴻天教育網有最新的財稅資訊和豐富的會計實操考證的課程,感興趣的同學快來加入鴻天教育網(m.www-255188.com )會計訓練營!